事业单位网上登记年检注意事项

 

为保证年检工作的顺利进行,事业单位请根据登记管理机关的时间安排和网上年检的有关要求,做好年检工作。年检时如有变更事项的,先进行变更登记,后进行年检。

一、操作方法:

如果今年提交年检材料所使用的计算机为去年年检时使用的计算机,已经设置好浏览器的,请直接进入“第二步”。

第一步:浏览器设置的具体步骤是:

第二步:事业单位在办理年检时,无需上网,只要将光盘插入电脑,点击“办理年度检验”,然后点击“网上办理年度检验”,电脑会自动上网,输入用户名,点击“确定”后开始填写年检表。

注意:事业单位登录时提示密码不存在

登录时提示密码不存在,有两种可能:(1)事业单位的本地计算机中没有安装光盘密码插件。请到事业单位在线首页“http//sy.china.cn”的网上登记管理系统相关程序下载栏目中(右下角)下载事业单位光盘密码插件并进行安装,出现提示“FileReader.ocx中的DllRegisterServer成功”即表明安装成功。(2)事业单位专用光盘中没有刻录密码文件。检查专用光盘上是否有pass.txt文件,没有的话请更换光盘。

事业单位登录时提示有登记事项在办理中

事业单位登录网上登记管理系统时,系统提示有其他事项正在办理中,导致无法登录。有两种可能:(1)事业单位填写了某项申请表格但尚未提交登记管理机关,事业单位可以根据提示自行删除材料。(2)事业单位已将登记申请提交登记管理机关,必须由登记管理机关复核完毕或者不予受理后材料申请新的登记事项。

二、办理事业单位变更登记和年度检验

事业单位在办理年检时,如有单位名称、法人代表、举办单位、开办资金、单位住所等方面的事项需要变更的,在办理年检之前,要先进行变更登记。

《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填写要求:

(  )年度:指《条例》规定的报送“年度报告”时间的上一年度,括号中的空白处由事业单位填写。

法定代表人:由法定代表人本人签名。

填报日期:填写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报告的当日日期。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填写事业单位在填报年度内,依据《条例》的规定,按照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业务活动的具体情况,包括开展业务活动的项目,取得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及有关数字,以及存在的问题和相应的改进措施等,3001000字要求。严禁只填写宗旨和业务范围。

有关登记事项年末实际情况:指在当年度年检时本单位的实际情况。

经费收支情况:以单位当年度审计报告或当年度会计报表为准填写。

经费形式:全额拨款和差额拨款单位一律选择“财政补助”,自收自支单位选择“非财政补助”。

补充经费形式:指全额拨款、差额拨款、经费自理。

其中:

上年度结余、本年度结余:请按本单位结转后的《资产负债表》或《年度审计报告》中的“净资产合计”年初、年末数填写。

财政收入:财政部门除本单位上缴返还款外,另外划拨的经费。

人员经费:本单位人员经费支出合计,根据《收入支出表》中相应科目填写。

受奖惩和有关评估情况:受奖惩是指有关部门对单位的奖励和惩罚情况,不包括针对职工个人的奖惩情况;评估情况是指事业单位接受有关评估的情况和结果。

接受捐赠资助及其使用情况:指单位接受的捐赠资助的数量、方式、使用方向和使用结果等。

人员编制:指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编制员额。

从业人数:指单位的实有在编人数。

开户银行和银行帐号:填写事业单位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及账号。

“联系人”、“联系电话”必须填写

注意:①如事业单位在办理年检时,有事项变更的,要先完成“申请变更登记”,后进行“年度检验”。②填写年检表或变更表时,要注意“单位名”、“举办单位(主管部门)”等内容要与“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上的内容一致。③提交材料时,统一选择“邮寄”方式。④材料填写完成后,“选择接收申报材料的登记管理机关”时,一定要选择“金坛市事业单位管理局”。

三、纸质材料保送

各单位在完成网上材料报送后,要不定期的上网查看回复信息,在收到通过网上年检的回复信息后,将报送的网上材料下载打印(用A4纸打印),分别盖上单位和主管部门的印章后,附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各一式三份、“法人证书”(正、副本)原件及事业单位法人年检(法定代表人、住所)证明材料,到市编委办办理纸质材料归档手续并加贴年检贴花,延长证书有效期。

注意:纸质材料一定要用网上申报材料的打印件;各单位的资产负债表一定要到市财政局国资办办理验资手续(盖章),如事业单位和主管部门合用一本帐,用主管部门的资产负债表,并办理验资手续。

四、法人证书如有遗失,要办理公告手续,并从网上申报证书补领,方法与办理年检基本一致。

五、集中办理纸质材料归档手续的主管部门注意:纸质材料可以办理集中归档,前提是网上年检工作一定要提前完成;也就是说各单位在接到年检通知后,就可以开始布置网上年检工作了,待收到网上回复信息后,将填写的表格下载打印,再集中办理归档手续。

 

 

金坛市事业单位管理局  

2008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