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办综合科——审核市委各部门、市政府各部门,市人大、市政协、市法院、市检察院机关,市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机关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的职能配置、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承担相应的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各类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标准,结合实际,拟定实施细则;指导、监督检查机构编制的执行情况。

负责市级机关法人(分支机构)和事业单位的法人的认证、赋码、注册登记、变更登记、注销、公告、年检及注册登记信息库的建立与维护。

承办市级机关、镇机关及各类事业单位人员纳入编制管理的核准工作;协助管理省、市有关部门设在我市的垂直领导和双重领导机关的机构编制工作。

承办财政统一发放工资中有关事项的审核工作。

负责全市机构编制统计工作。